10月10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渤海期货(870662.NQ)披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旗下一家公司因违规操纵黑色商品期货市场,利用持仓优势形成挤仓行情非法获利1019.76万元,被证监会罚没超2000万元,相关负责人同时被罚。
根据披露,涉事公司为渤海期货的孙公司渤海融幸(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渤海融幸”),渤海融幸是渤海融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渤海融盛”)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通过持有渤海融盛100%股份实现对渤海融幸的控股。
而其涉嫌挤仓操纵的期货品种为焦炭期货和焦煤期货。
经证监会查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渤海融幸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实施挤仓行为,影响焦炭2101合约、焦煤2101合约交易价格,期间违法所得共计1019.76万元;渤海融幸、肖佳华通过约定交易方式操纵焦煤2101合约,无违法所得。
杨会兵时任渤海融幸总经理和渤海融盛董事、总经理,是渤海融幸案涉操纵焦炭2101合约、焦煤2101合约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烨时任渤海融幸黑色系商品期货交易团队负责人,是渤海融幸案涉操纵焦炭2101合约、焦煤2101合约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综合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拟决定对渤海融幸责令改正,合计没收违法所得1019.76万元,并处以1019.76万元的罚款;对杨会兵给予警告,合计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王烨给予警告,合计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肖佳华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渤海期货表示,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公司督促渤海融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开展业务,同时,加强对各级子公司的管控,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距离渤海融幸被立案调查已经将近3年。2021年12月,渤海期货控股股东东北证券(000686.SZ)披露称,渤海融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操纵期货合约,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渤海期货2024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1.09亿元,同比下滑25.99%;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9.79万元,同比下滑591.54%。其中,渤海融幸上半年贡献营收2.95亿元,净亏损89.01万元。目前,渤海融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业务为国内贸易、国际贸易,总资产2.22亿元,净资产5369.98万元。
2019年,为打击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明确将挤仓作为一种市场操纵行为予以禁止。根据证监会规定,挤仓操纵是指“在临近交割月或者交割月合约上,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影响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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