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周一发布声明称,在当天举行的争端解决机制会议上,接受了中国的诉讼请求,同意就美国《通胀削减法案》中的某些税收减免政策设立专家组,以裁决其是否符合世贸组织规则。
通过世贸组织提供的链接,
2022年8月,美国总统约瑟夫·拜登签署《通胀削减法案》(下称“法案”),主要内容是以税收抵免的方式为电动汽车和其他清洁能源优先发展项目提供补贴,相关激励措施价值高达近4000亿美元。
有观察人士认为,该法案以应对气候变化和缓解国内通胀为名,实质上是通过政府补贴和税收减免等措施,在推动清洁能源转型中实行保护主义,加强美国本土制造业并提升其全球竞争力。
比如,在电动汽车方面,法案规定,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可享受高达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前提是,整车必须在北美组装,并且其中的电池组件的关键原材料必需有一定比例在北美开采或加工。
法案还有多项针对中国的具体条款。比如,对于电池组件,法案要求制造商自2024年起禁止从“外国相关实体”采购,关键矿物禁令则从2025年开始实施。“外国相关实体”包括中国、俄罗斯、伊朗和朝鲜。
今年3月,中国要求与美国就法案中的某些补贴进行磋商。中国商务部发言人表示,美国《通胀削减法案》以使用美国等特定地区产品作为补贴前提,排斥中国等世贸组织成员产品,人为设置贸易壁垒,推高能源绿色转型成本,无论如何包装美化,都无法改变涉案补贴歧视性、保护主义和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的本质。
根据世贸组织周一发布的声明,5月7日,中国与美国举行磋商,但未能解决争端。中国在7月份的争端解决机制会议上首次请求世贸组织成立专家组介入,并表示这些补贴以使用国产商品而非进口商品为条件,或以其他方式歧视原产于中国的商品。不过这一请求被美国拒绝。美国在当时的一份声明中称,法案中的相关行动是应对气候变化所必须的。
对于世贸组织最终同意中国请求组建专家组一事,美国表示“失望”,并重申法案是美国向清洁能源迈出的最重要一步,旨在确保全球清洁能源未来的安全和可持续供应链。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白明对界面新闻表示,设立专家组相当于将此争端立案,具体怎么判,还需要经过专家组的调查问卷、各方磋商等流程,预计短期内难出结果。
“按照以往流程,即使价值更少的单一商品的此类案件有时也会被拖个一两年。本案较为复杂,预计时间可能会更长。”白明说。
他还指出,根据以往经验,即使案件最终胜诉,美国也不一定执行。但是通过这个案件,中国可以得到更多国际道义上的支持,后续若推出反制措施也能够师出有名。
此外,据世贸组织官网信息,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哥伦比亚、欧盟、印度尼西亚、以色列、日本、韩国、挪威、俄罗斯、新加坡、瑞士、泰国、土耳其、英国和委内瑞拉保留了第三方参与专家组程序的权利。
根据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虽然申诉成员和应诉成员是争端的当事方,但是其他有相关重大利益的成员即使没有参加磋商,也有机会在专家组会议上陈述意见,并以第三方身份提交书面意见。从专家组成立之日起,各成员方有10天的期限保留其作为第三方的权利。在专家组成立的会议上,口头保留即可。在随后的10天内,各成员方须以书面形式申请第三方参与。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